太原约104万流动人口可享受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

1月7日,从省卫生计生委获悉,去年,太原不断完善和创新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4年全市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技术服务73646人,开展三查65813人,免费发放避孕药具28694份,免费享受绿色通道185人,免费发放预防出生缺陷药品827份。免费开具孕检证明14293,免费提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927人……

2014年,我省在20个县(市、区)开展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太原作为试点城市,在10个县、市、区常住的流动人口只要提供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就能和户籍人口一样,享受6项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即在居住辖区内免费建立健康档案,享受妇儿保健,接受各类健康教育,艾滋病、结核病等传染病免费救治,免费接种疫苗,接受国家规定计划生育免费技术等服务。

目前,太原市总人口425.63万人(2012年统计局公布数据),流动人口约104万人,其中省外流入41.09万人,占流入人口的39.51%;省内流入62.91万人,占流入人口的60.49%。流入育龄妇女25.2万人,占流入人口的24.2%。大学以上学历仅占7.8%。为更好强化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工作,太原市建立各部门综合协调机制,出台《太原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对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进行统一协调;公安部门在流动人口登记办证、信息交流、房屋租赁管理等方面与计生部门加强协作;工商部门在为外来人口办理营业执照和年检时,协同审验婚育证明,与计生、药监部门共同做好计生药具市场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民政部门同计生部门联手在社区推广创建了流动人口服务中心,将公安、工商、劳动保障、教育、卫生和计生等部门涉及流动人口管理的内容集中起来,实行一站式服务,统一办证,与人口计生部门每月反馈婚姻登记信息制度;劳动保障部门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就业指导和劳动保障服务,并将生育和计划生育手术纳入医疗保险;教育部门积极为流动人口子女创造入托入学条件,落实了对流动人口独生子女中考加10分的优惠政策,并在初中以上学校开展了青春期教育活动;卫生部门组织基层卫生服务中心(站),为流动人口提供妇幼和母婴保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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