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我国国有企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民生改善作出了历史性贡献,功勋卓著,功不可没。”
在当前全党、全国学习中共党史的热潮中,广大国有企业更应追根溯源,深入了解国有企业与我们党、与人民共和国血脉相连的诞生过程和成长历史,从而进一步加强国企党建,充分发挥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作用,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中做出更大贡献。
——从历史上看:我国国有企业有三大来源:
1.革命战争年代在解放区、根据地建立的军工企业和服务群众的合作企业;
2.解放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形成的公私合营企业;
3.新建的全民所有制企业。三者中无论何者,其产生、发展都离不开我们党、人民军队和社会主义国家,企业、职工的生存、发展更与中共党史、人民共和国史息息相关,命运与共。
——从现实中看:虽国有经济当前占我国经济的比重已较前下降且形式多样,但有一点很清楚,即国企主要集中于关系国计民生的命脉和重要产业;国有经济和企业是国家经济的主框架,是国家有事时能挺起脊梁的主支撑。
所以说,国有企业是存量国有资产的中坚,增量国有资产的来源,是全体人民的共有财产,是党和国家的物质基础中最有活力和创造力的部分,是党执政地位的重要保障。
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若干意见》指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党中央对新时期国企作用的要求是: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党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企业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党员的表率作用,是国有企业为国为民、服务国家社会经营理念的保障,是企业生产经营和生存发展的重要力量。
我们党的本质、代表生产力和社会发展方向及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先进性,为国有企业生产经营方式、企业管理方法和企业文化发展追求科学、合理、进步奠定了正确的政治方向。
在新的形势下,党对国有企业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总的要求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全面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问题,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发挥企业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坚持服务生产经营不偏离,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企业竞争实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的工作和战斗力。
坚持党组织对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不能变,着力培养一支宏大的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坚持建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不放松,确保企业发展到哪里、党的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就体现在哪里,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特”就特在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做到组织落实、干部到位、职责明确、监督严格。
坚持党的建设与国有企业改革同步谋划,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
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大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其核心就在于党组织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在于充分发挥党建工作与公司治理两个优势。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思想领导、组织领导的有机统一。国有企业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归结到一点,就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要明确党组织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组织发挥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要处理好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明确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
把建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工作,作为国有企业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必要前提。同时,根据国有资本比例、控制力等情况,分类确定不同类型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的职责定位。国有资本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力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其他混合所有制企业,比照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党建工作,党组织在职工群众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在企业发展中发挥政治引领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肩负着经营管理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的重要责任。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必须做到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坚定信念、任事担当,牢记自己的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爱党、忧党、兴党、护党落实到经营管理各项工作中。面对日趋激烈的国内外市场竞争,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带领广大干部职工开创企业发展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人民把国有资产交给企业领导人员经营管理,是莫大的信任。要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抓住国企领导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引导他们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深处拧紧螺丝。要突出监督重点,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严格日常管理,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对干部人事工作的领导权和对重要干部的管理权,保证人选政治合格、作风过硬、廉洁不出问题。要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工作一线摸爬滚打、锻炼成长,把在实践中成长起来的良将贤才及时选拔到国有企业领导岗位上来。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既要从严管理,又要关心爱护,树立正向激励的鲜明导向,让他们放开手脚干事、甩开膀子创业。要大力宣传优秀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企业家价值、鼓励企业家创新、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浓厚社会氛围。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是实现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不能动摇。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关系不是对立的,关键是要有机结合。要进一步完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合理增加市场化选聘比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内在要求。要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厂务公开、业务公开,落实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调动工人阶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企业在重大决策上要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要坚持和完善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鼓励职工代表有序参与公司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从严治党要在国有企业落实落地,必须从基本组织、基本队伍、基本制度严起。要同步建立党的组织、动态调整组织设置。要让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企业党组织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既讲道理,又办实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党委要抓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地方各级党委要把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纳入整体工作部署和党的建设总体规划。国有企业党委(党组)要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党委(党组)和各国有企业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党史学习教育和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不断完善党委(党组)抓、书记抓、各有关部门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确保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得到充分体现和切实加强。